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)》的通知
|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)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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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厅机关各处(室、局)、厅属各单位、厅管企业: 为规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,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7号)等法律法规规章,结合工作实际,我厅制定了《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)》。现予印发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请遵照执行。 附件: 1.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类) 2.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)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9日 《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)》政策解读 |